在重疾险理赔中,保险公司经常以“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”为由拒绝赔付。这一理由看似笼统,实则杀伤力极强——它直接否认了事故或疾病在合同保障范围之内,投保人往往不知如何反驳。山东泰安一位同时患有智力低下和癫痫的患者,在申请重疾险理赔时,就遭到了保险公司“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”的拒赔决定。最终,在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专业保险律师团队的帮助下,患者成功获赔56万元。
双重疾病:智力低下+癫痫,患者家庭不堪重负
该患者自小被诊断为智力低下,随着年龄增长,又出现了癫痫发作的症状。智力低下导致患者无法正常学习、工作和独立生活,需要家人长期照护;癫痫的反复发作则进一步加重了家庭的护理负担和医疗支出。药物治疗、定期复查、突发急救……每一项都是不小的开支。
患者的家人在多年前为其投保了一份重疾险,希望能在关键时刻为孩子的未来多一份保障。当患者病情逐渐加重,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重疾险理赔申请时,却收到了冰冷的拒赔通知书。
保险公司: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,拒赔
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非常概括:患者所患的“智力低下”和“癫痫”,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范围。
具体而言,保险公司认为:
智力低下的诊断时间和严重程度,不符合合同中对“智力障碍”或“严重智力缺陷”的具体赔付标准;
癫痫的发作频率、控制情况以及是否伴有相关功能障碍,未达到合同约定的“严重癫痫”的理赔门槛;
综合来看,患者的整体健康状况虽然不佳,但并未“触达”合同中任何一项重大疾病的具体定义,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。
面对这样的答复,患者家属感到既愤怒又无助。孩子确实需要长期照护,家庭确实背负着沉重的经济和精神压力,但保险公司却用一纸“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”将所有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。
律师团队介入:打破“范围”的机械适用
接受委托后,以李鹏主任为首的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迅速展开工作。参与本案的包括夏越颖律师、肖园律师、乔辉律师、韩玉龙律师、赵晶晶律师、马嘉鸿律师等多位资深保险诉讼律师。
律师团队并未被保险公司“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”的概括性理由所迷惑,而是深入分析了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、患者的实际病情以及相关的医学标准和司法判例,制定了全面的诉讼策略。
第一,挑战保险公司对“智力低下”条款的机械解释。
律师团队指出,虽然合同可能对“智力障碍”的赔付设定了诸如“IQ低于某一分值”“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以上”等具体标准,但患者的智力低下情况已经严重到需要终身监护和照护的程度。保险公司不应只看冰冷的数字,而应关注患者实际的生活能力和护理需求。法院在类似判例中多次强调:重大疾病的认定应结合患者的实际生活状态,而非仅仅拘泥于合同文字。
第二,为“癫痫”的严重性正名。
患者同时患有癫痫,反复发作不仅影响生活质量,还与智力低下相互叠加,加剧了整体病情的严重性。律师团队在庭审中指出:保险公司将“智力低下”和“癫痫”割裂开来单独评估,忽略了两种疾病并存时的叠加效应。患者同时承受两种慢性、进展性神经系统疾病的折磨,其整体健康损害完全不亚于任何一项“标准定义”中的重大疾病。
第三,援引《保险法》有利解释原则。
律师团队援引《保险法》第三十条,强调当双方对保险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,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。患者的真实生活状态——需要长期照护、无法正常工作、医疗支出持续不断——完全符合重疾险保障的初衷。保险公司不能利用条款文字的模糊性逃避责任。
法院判决:56万元保险金成功获赔
经过法庭上的据理力争,法院最终采纳了君审律师团队的核心观点,认定:
保险公司对“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”的解释过于机械和狭隘;
患者的智力低下和癫痫并存,实际生活状态已达到需要重疾保障的程度;
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付责任。
判决保险公司向患者支付重疾险保险金56万元。这一结果不仅为患者家庭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支持,更重要的是,让这个长期被疾病阴影笼罩的家庭看到了公正与希望。
案件启示:“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”不是万能挡箭牌
本案再次证明,保险公司惯用的“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”拒赔理由,并非不可动摇。只要投保人或家属勇于维权,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,完全有可能推翻保险公司的片面解释,获得应有的赔 偿。
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始终专注于保险拒赔领域,以李鹏主任为首,包括夏越颖律师、肖园律师、乔辉律师、韩玉龙律师、赵晶晶律师、马嘉鸿律师在内的全体律师,在全国范围内处理了大量涉及“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”“不达标准”“未如实告知”“先天性疾病”“免责条款”等复杂情形的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胜诉经验。
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也正面临类似的保险拒赔困境,请不要轻易放弃。专业的法律帮助,往往是您扭转局面的关键。